(资料图)
重整依据的是破产法,其他诸如公司法、证券法在重整程序中均从属于破产法。重整期间,管理人替代董事会,股东大会处于休会状态;重整利益排序:重整费用排第一,其他优先债排第二,普通债权排第三,股东利益排最后;若债务人属于资不抵债,则理论上可以不再考虑股东利益;若债权人利益没有得到100%清偿,则股东在重整中可以没有任何利益安排。
关键词:
(资料图)
重整依据的是破产法,其他诸如公司法、证券法在重整程序中均从属于破产法。重整期间,管理人替代董事会,股东大会处于休会状态;重整利益排序:重整费用排第一,其他优先债排第二,普通债权排第三,股东利益排最后;若债务人属于资不抵债,则理论上可以不再考虑股东利益;若债权人利益没有得到100%清偿,则股东在重整中可以没有任何利益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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