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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近期,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等7家区级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,督促下属财政、住建和水务等部门向项目单位下拨滞留的城建资金5.01亿元。
2022年3月至11月,南京市审计局在2021年南京市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,因城建资金申请与项目进度匹配度不够、将控制资金拨付视为监管手段等,玄武区、秦淮区、鼓楼区、建邺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、软件谷管委会等7家区级城建资金使用单位部分下属部门未及时下拨市城建资金5.01亿元。该局建议上述单位督促下属部门、有关项目单位按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,如实向城建资金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支付需求,优化调整管理手段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城建资金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。
南京市建委、水务局、财政局等城建资金主管部门、7家区级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。7家单位督促下属部门已全部下拨滞留的市城建资金5.01亿元,建邺区还出台了《建邺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。
(商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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