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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网5月31日讯 (记者王盼琛 傅恒 通讯员郑雅萍)“我听说有人员伤亡事件发生,不知道具体情况,就自己添加了时间、地点、伤亡人数,随手发在微信群里……”面对民警的询问,郭某如此回答,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。

5月23日,鲤城公安分局接上级通报,网民郭某(男,鲤城区人)于5月22日在488人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,称“某超市出事情”“si了3个”“报复社会的随机选目标”等。收到指令后,海滨派出所立即展开核查,民警迅速找到了信息发布者郭某。郭某称自己当天在手机上看到有一起人员伤亡事件的消息,但没有具体情况也没有照片。当时他刚好在微信群聊天,就自行编造了事发时间、地点以及伤亡情况,还把作案动机描述为“报复社会的随机选目标”发到了群里。经核实,郭某发的均为不实信息。

民警将郭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,经调查取证,郭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5月23日,鲤城公安分局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郭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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